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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5-30 17:27:36 浏览次数: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30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布署,加快全市铸造行业转型  升级步伐,构建铸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根据山东省办公厅  《关于推动 “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  政办字〔2022〕44 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等 9 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发改工业〔2022〕25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铸造行业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提升铸造 产业技术工艺、优化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附加值等为主攻方向, 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促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智能化变革,推进铸造行业实现绿色转型,形成我市铸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 一)转型升级。坚持以先进技术改造传统行业,积极推广 应用铸造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铸造工艺、技术和装备 水平,淘汰“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率”的落后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化铸造,提高铸造企业发展的质量水平、效益水平。
( 二)绿色环保。树牢系统思维,立破并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施节能减排、节水减污、节材降耗升级改造,将绿色理念贯穿铸造全流程。
(三)统筹兼顾。坚持以企业为中心,以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为遵循,按照上级产业政策,统筹兼顾节能降碳与经济发展、民 生保障,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和问题,根据上级政策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四)安全可控。推动企业生产安全提升改造,将安全生产 贯彻到铸造企业生产中,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铸 造企业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节能、节水标准进行改造提升。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铸造行业绿色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明 显提升,形成结构合理、技术装备先进、绿色发展的良好生态。 智能化改造效应凸显;龙头骨干企业基本实现先进工艺技术产业 化应用;铸件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 96%以上;年铸造固废再生 循环利用达到 10 万吨以上;培育 4 家以上绿色铸造工厂;新增 “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 中小企业 15 家以上;规上企业达到 50 家;产值突破 100 亿元,年均增长 8%以上。
四、重点任务
( 一)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工艺装备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产安全无保障的落后产能。铸造企业应加快存量项目升级改造,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无磁轭 (≥0.25 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氯化铵 硬化模壳、铝合金六氯乙烷精炼等淘汰类工艺和装备。2023 年 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到 2025 年,基本形成铸造产业结构合理、技术装备先进、绿色环保突出的发展格局。
厘清核实全市 485 台铸造熔炼设备、806 条造型装置等工艺 装备运行情况,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粘土砂手工造型、铝壳电 炉等落后工艺装备进行严格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 2023 年《山东省 “两高”行业能效改造提升标准》,指导企业根 据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 等熔炼装备及生产工艺。(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属地镇街)坚持生态环保先行的原则,全市铸造企业经所属镇街向市生 态环境局提报环保检测申请后,由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专业 机构组成检测组,依据《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及地方排放标准,对企业现场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测并 出具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 期完成设施升级改造整改通知,不具备改造条件及改造后仍不能 达标的,依法依规进行淘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镇街)强化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发展改革、水 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和属地镇街依据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对“散乱污” 问题突出的企业、“长期停产”(重点关注 24 家铸造企业)且无法整改的僵尸企业,从环保、安全、节能、节水、土 地、经营手续等方面入手,用政策倒逼“规模小、结构散、高污 染、安全问题突出、手续不齐全” 的铸造企业有序退出。(责任 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镇街)
( 二)加快智能改造,提高综合效益。加快推进铸造企业“技 术改造、机器换人、设备换芯”推广普及力度,发挥“鲁达梦工 厂、众安自动化生产线”等智能化改造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全市 中小型铸造企业加大对熔炼、混砂、浇铸等工序的装备自动化、 智能化改造投入,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新上智能生产线,全面 提升铸件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和物耗,增加市场 竞争力。到 2025 年,规模以上铸造企业基本完成技术改造工作, 打造 3 家以上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加快“传统制造”向“绿色 智造”迭代升级步伐。(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属地镇街)
(三)提升先进工艺,锻造高端铸件。加强产学研合作,引 导企业成立研发机构,联合各类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研究铸造 核心技术,推动铸件向高端化、专业化升级。支持鲁达、三力、 诚远、伟辰、华鲁等骨干企业重点突破高真空压铸、挤压铸造、 差压铸造、砂型 3D 打印技术、节能高效熔炼炉、大型压铸机等 先进工艺装备的应用,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新忠耀、弗泽瑞等骨干企业加快研制生产高速轨道交通类、高压制冷压缩机、石油钻探设备、高性能球墨铸铁、高性能铝压铸新材料、发 动机动力总成系统等高端铸件,进一步抢占高端铸造零部件的市 场份额。到 2025 年,龙头骨干企业基本实现先进工艺技术产业 化应用,高端铸件制造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属地镇街)
(四)强化标准引领,提升产品质量。建设和完善政府主导 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的新型铸造标准体 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追溯、风险分析和质量改进,提升质量管 理水平。围绕行业发展特点和要求,加强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推进“标准、认证、计量、检测检验、质量控制技术”等在企业 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建立“ 三维检 测”中心,进一步提升铸件精密度。支持莱州市铸造协会及专业 机构建立铸造生产全流程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着力提升产品质 量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逐步提升行业标准覆盖面。到 2025 年,铸件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 96%以上,打造竞争力强的 “莱 州铸造” 品牌。(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发展改革局、属地镇街)
(五)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铸造。严格贯彻落实《排污 许可管理条例》等重要政策,提升废气、废水、固废等处理工艺, 加强全市年产约 11.37 万吨(动态)铸造固废处理环节的监督, 严厉打击倾倒、偷埋等违法行为,生态环保部门牵头每季度组织 1次以上固废处理例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固废处理台账,发现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实现铸造企业“废砂、炉渣、除尘灰”等三废依法排放。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固废处理及覆膜 砂循环再利用交易平台,促进全市铸造企业固废减量化与资源化 利用同步推进。到 2025 年,全市固废利用率达到 100%,按照《铸 造行业绿色工程评价要求》,培育“绿色铸造工厂”4 家以上。(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镇街)
(六)严格市场准入,培育优质企业。牢固树立绿色铸造理 念,严格审批新建、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要求,确保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安评、节能 审查等手续清晰、完备。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能 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制度,坚决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盲目发 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产能盲目扩张。支持铸造企业深耕细 分领域,分梯队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有序引导企业实现 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稳走好“专 精特新” 的发展道路。到 2025 年,新增 “专精特新、瞪羚、单 项冠军”中小企业 15 家以上;规上企业达到 50 家;产值突破 100 亿元,年均增长 8%以上。(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和 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应急局、统计局、属地镇街)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工作领 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发 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和各镇街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铸造行业转型升级方案的实施。
( 二 )明确责任清单。各镇街负责辖区铸造企业摸底统计, 组织辖区内铸造企业抓好整改提升;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产业  政策指导,做好铸造企业新上、改扩建项目立项手续的窗口指导  工作,负责节能方面的推进及验收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生产工艺设备方面的验收工作,推进铸造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  级;市应急局负责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验收工作,做好铸造  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执法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负责  环保整改方面的验收工作,负责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完成整改且验收合格以上的企业立项  和环评等手续的办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产品质量的核  验。相关手续问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 年 “稳  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 23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 “ 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 号)、 《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 号)等文件执行。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全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 发展纳入考核工作,扩大分值,加大权重。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 指导,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能按规定时间解决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四)优化营商环境。科学把握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发展之 间的关系,提升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 的营商环境和稳定的政策环境。对铸造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在土地、产能以及用电、用水、用气价格、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指 标、信贷等方面给予不同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比学赶超、竞相 发展。设立产业引导资金,对铸造企业新产品开发、先进技术工 艺推广提供专项授信、信贷担保等融资支持。落实好高新技术企 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推动铸造产业经济由 “投资拉动” 向 “创新驱动”转变。

附件:1.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责任清单

附件 1:莱州市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  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忠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付振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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