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经发科创)局:
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关于优化调整“两高” 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 和《关于优化轮胎铸造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
工业〔2023〕649号),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抓紧推动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按照完善项目 手续、申请“清单管理”、淘汰退出等整改路径,确保2023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两高”项目整改工作。各区市要对属地 内“两高”项目违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逐个明确每个违规 项目的整改路径,最终形成“三张表”。其中,可完善手续 计划表需明确项目可补办手续、时限和责任单位;拟申请“清 单管理”项目表需明确可完善手续、无法完善手续、区市论 证情况、时限和责任单位;拟关停退出项目表需明确退出步 骤、时限和责任单位(见附件1-3)。在2023年9月15日前 将梳理完成的“三张表”以区市政府名义函送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抓紧推动中端轮胎铸造项目能效改造提升。对于 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轮胎、铸造企业,按照前期制定的能效 改造提升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确保2025年4月底前完成能效改造提升。
第三,抓紧淘汰退出低端轮胎铸造项目。各区市要加快 淘汰退出不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的项目,2021年以来产能 利用水平连续2年低于20%的项目,无法整改的违规项目以 及低于能效基准水平仍未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或无法改造提 升的项目、没有能效数据且无法核算的项目,将此类项目同步梳理纳入“拟关停退出项目表”中,按时限一同报送。
联系人:阴昕,6252523
公务邮箱: ytsfgwggk0yt.shandong.cn
附件:1.可完善手续计划表
2.拟申请“清单管理”项目表
3.拟关停退出项目表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