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评申报、各市审核评价、省级汇总复核等程序,协会以下会员单位被评为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